她的手,一声不吭。
太阳落山后,他们就被蒙上眼,带去了野狼谷。
夜里的野狼谷是极可怕的,风疾狼啸,箭矢如雨,断肢残骸随处可见,呼吸间都是浓烈的血腥,令人作呕。
她被两匹饿狼追着,撵着,周围全是那些勋贵看客们的笑,和如血般鲜艳的海棠。
她不敢回头,只能咬牙拼命往前,跑得精疲力尽,两腿被草叶划出道道红痕,脚底全是水泡。
可还是叫它们追上。
利爪踩在她腰上,沾血的獠牙已逼至她眼前,她甚至能看见狼眼里浑浊的猩红月光。
她忙闭上眼,以为这就是自己短暂人生的终点。
可预想中的疼痛却迟迟没落在身上,反而是一声野兽的呜咽,代替她的哭声,响在林间,惊起一片寒鸦。
卫旸来了。
手里拿着不知从哪儿弄来的匕首,将那只狼捅死在地上。
汩汩鲜血从狼身上渗出,而他的眼睛,比血还红。
她还没来得及从震惊中回神,就被他抓住手腕,一把从地上拉起,拼命往前跑。
夜风如刀擦过脸颊,耳边此起彼伏全是愤怒的狼嚎,她几乎能看见狼群朝这边汇聚而来的可怖场景。
他也听见了,脚步明显加快,握在她腕间的手却越来越紧,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。
月华倾泻,两旁满开的海棠在夜风中招展,烈火一样。
他就这么拉着自己,在那团“火焰”里狂奔。背脊投落的宽阔阴影,将她完全笼罩。枝叶间洒落的月光,为他披上一层细碎的辉煌。她不由眯起眼,有那么一瞬,以为自己看见了太阳。
自那以后,她便格外喜欢红色,也格外喜欢海棠。
无论是从野狼谷出来,随卫旸四处流浪的一年,还是进宫成为他“妹妹”的五年,她都会摘一枝海棠,插在自己床头,每日醒来都能看见。
若遇上秋冬,万物凋敝的时节,她便拿红绸子绑在枝头,充作海棠。
每一朵花都藏着一个名字,叫“卫旸”。
偶尔她也会摘一朵别在鬓边,若无其事地从他面前经过。他每次不期然瞥来的一眼,都是惊艳了她一整个豆蔻年华的心动。
直到三年前,她的笄礼。
彼时灯火喧嚣,进宫观礼的车马能从宫门一路排到京郊。
她也是难得盛装打扮,七重礼服压得她背都快直不起来。可一想到这场笄礼是卫旸亲自为她操持的,再辛苦,她也能熬过去。
大礼初成,她穿着那身红装,迫不及待第一个跑去见他。
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情,就是很想让他看看,很想很想。虽然大家都说好看,可她总觉得,不是他亲口说的好,那就不算好。
而他也的确没说好,漠然乜她一眼,道:“庸俗。”便收回目光,扬长而去。
一次也没回过头。
大抵品性高洁之人,都不喜欢这么张扬的颜色吧?
她想,垂着脑袋失落了好久,回去就把自己的脂粉首饰,华服罗裳,统统收进箱笼当中。学着脱俗,学着优雅,学着一点一点向他靠拢,做一个气质出尘的淑女,只为与他相配。
可卫旸还是不屑理她,多施舍一眼,好像都能要他的命。
直到后来,她看见章夕樱一身嫣红,含笑扶着他的手,她才知道,他只是不喜欢自己穿红色。
只因他的心上人,那个自小陪伴他一块长大的白月光,最爱穿的便是大红的衣裳。
章夕樱就是那人的妹妹,长得就很像那个“她”。
是自己不配。
当真是很久、很久没有想起这些了……
元曦轻叹。
以至于她都快忘记,自己曾经还那么、那么地在意过卫旸。
曾一万次地抬起头,痴痴凝望他的背影;也曾一万次地垂下眼,在他发现之前,将自己的心意深深隐藏……
夜风夹着雪挤入轩窗,微冷。傢獨口勿车巠
元曦抱紧双腿,将脸缓缓埋入膝间,眼角的湿意透过绫缭沾到皮肤上,滚烫一片。
5. 回宫 “奉皇后娘娘之命,特特来这给您……
不好的情绪积压太久,会酿成重伤,能彻底释放一回也是好的。
可引起的后果就不怎么美好了。
翌日醒来,元曦两只眼睛都肿了,冷敷了好久才消下去。可因吹了太久风而导致的头疼和嗓子干涩,却怎么也好不了。
回宫的马车上,她一直靠着车围小憩。
卫旸本是打算和她一块回去,奈何京畿大营出了点状况,他一早便赶过去处理,只留下一队锦衣卫精锐,专程护送她回宫。